市能源发展促进中心对2023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节能监察

来源:市能源发展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:2024-04-30 15:10 浏览次数:

为贯彻落实《节约能源法》和《节能监察办法》,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,巩固监察成果,4月29日,市能源发展促进中心对我市2户2023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节能监察。

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佐证资料和实地查看的形式,核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。现场监察中,依据工信部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(产品)淘汰目录》,重点核查企业设备台账及采购清单,对企业整改计划批次和进度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,出具《节能监察意见书》2份。截至目前,2户企业共计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127台(套),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,取得了显著节能效果。

下一步,市能源发展促进中心将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,技术标准,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,督促企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,降本增效,为我市绿色发展贡献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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