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细信息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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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性质 | 咨询 | ||
办件标题 | 学校天然气销售价格 | ||
内容 | 尊敬的金沙2004cm官方领导您好:我是渭滨区高家镇孔家庄中心小学的老师,我们学校有一台天然气锅炉,每年冬季给学生供暖。以前我们购买天然气,都是按照公共福利单位性质,执行第一类气价。今年开始燃气公司对我们学校不再执行第一类福利气价,按照第三类集中供暖气价每立方3.03元执行。经咨询,宝鸡中燃答复是依据宝发改价格发【2023】685号文件执行。请问这个合理吗?根据685号文件,集中供暖用户气价3.03元,我们学校不是集中供暖用户,是自备锅炉供暖,不是应该执行第一类气价吗?请您回复,谢谢 | ||
附件 | 2023年685号文件.png 点击下载 | ||
联系信箱 | 251877225@qq.com | ||
信件编号 | FGWLDXX20240100097 | 提交时间 | 2024-01-19 17:24:52 |
处理情况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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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状态 | 处理完毕 | ||
答复内容 | 您好,中省相关文件规定,学校(含幼儿园)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(不包括集中采暖用气)属于居民用气范围,其价格标准在居民生活用气一档气价标准上每立方米加价0.02元。按照我市市区现行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,你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执行每立方米2.19元,采暖用气执行每立方米3.03元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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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机构 | 金沙2004cm(中国)官方ViP网站-百家号推荐APP | 答复时间 | 2024-01-24 15:45 |
附 件 | 无附件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