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件详情
详细信息
信件性质 投诉
办件标题 投诉三迪艾邦物业违规收费
内容 我是三迪金域蓝湾小区101栋3单元303户业主。物业以我家是别墅为由,按照综合约4.26元/平方(其中基础物业费2.6元/平方,电梯费300元/月,公共能耗85元/月)收取物业费,我认为不符合相关物业费政策规定。我小区同类业主向政府相关部门调取了房屋建设规划、竣工验收等资料,并请求市自规局对是否别墅进行鉴定。市自规局答复是多层住宅。小区同类型大多数业主对物业按别墅收费标准不予认可,双方矛盾突出。恳请市价格主管部门给与政策指导,依据《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》和《进一步推进落实市区物业收费“一费制”工作方案》等价格文件规定,我家物业费标准应如何执行?
附件 无附件
联系信箱
信件编号 FGWLDXX20240400105 提交时间 2024-04-23 15:16:24
处理情况
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
答复内容

您好!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:

       根据金沙2004cm(中国)官方ViP网站-百家号推荐APP等三部门印发的《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》规定: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小区(多层、高层)、保障性住房、房改房、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,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实行市场调节价。别墅、公寓、商业、办公写字楼等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物业服务费、停车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。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,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通过合同约定。根据部门工作职能,房屋性质认定事宜不属于市发展改革委职能范围;投诉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请与市市场监管局联系。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


答复机构 金沙2004cm(中国)官方ViP网站-百家号推荐APP  答复时间 2024-04-24 15:08
附    件 无附件
XML 地图